宋家洲公园举办活动申报制度及流程

2023-03-23 10:09:33  点击:1481

一、申报制度
凡在永州市宋家洲公园举办集体活动,都须严格遵守《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申报流程报备批准后方可举办。
二、申报流程
1、活动人数规模在50人以内的(含50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至宋家洲管理处(地址:宋家洲公园志愿者服务站一楼)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园举办活动;
2、活动人数规模达到50人及以上或需要设置舞台、背景的,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二楼)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
3、纸质版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单位联系函和活动方案(加盖公章)。
4、所有活动车辆均不得驶入公园内,运送活动物资车辆需进入园区的,提前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5、宋家洲公园管理处收到上述申报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由宋家洲公园管理处统一回复申报单位。
三、具体要求 
1、纸质版材料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审批。
2、活动开展在不与承办的公务活动相冲突的前提下,由现场办公室按照活动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和活动地点统一调度安排。原则上一天之内只安排三个单位开展活动,周六周日不安排活动。
3、活动由宋家洲公园管理处收取活动保证金2000元/次,并办理相关手续,实施全程监督。活动结束后经公园管理处检查后符合保洁要求的,全额退还保证金。活动开展过程中造成公园的任何损失由公园管理处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开展活动的单位追偿。
4、活动过程中不遵守公园管理规定或要求、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过失损坏公园设施设备未及时修复或赔偿、有意损坏设施设备、未按照要求清场打扫或其他对公园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情况,活动举办单位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且此后不再批准其在公园举办任何活动。

         
附件                   
                 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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