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大桥景观亮化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修改、澄清公告
2019-08-26 10:39:06 点击:1297
城南大桥景观亮化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2】311号文批准建设。2019年8月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和永州城投网(/)上同时发布。现对该项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
因投资规模由建安工程费控制在500万元以内修改成建安工程费控制在800万元以内,相应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修改。
修改前: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修改后: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二、澄清
1:招标文件P4 /P8“施工方面: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承诺:待中标后开工前将相关有任职资格的关键岗位人员按投标时的承诺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其他施工岗位关键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证书原件及社会养老保险,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与招标文件P13 “10.11.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表述不一致。
澄清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承诺:待中标后开工前将相关有任职资格的关键岗位人员按投标时的承诺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其他施工岗位关键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证书原件及社会养老保险,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
2:招标文件P4 招标公告中“3.6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 P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P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7)。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表述不一致。
澄清为:两者提供其一即可。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当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联 系 人:易小姐
联系电话:17307469391
监督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豪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26号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1303748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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