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园林局片区第二批建筑垃圾清运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第三次)
2019-01-22 09:21:24 点击:1379
本项目为永州市园林局片区第二批建筑垃圾清运劳务分包。招标人为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州市园林局片区第二批建筑垃圾清运劳务分包。
二、项目概况
市园林局片区第二批约1.6万平方米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进行劳务竞价分包,估算劳务分包总价款约28万元。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参加投标人须具备冷水滩区渣土整治与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冷水滩区渣土运输专业作业企业资格证书(如有效期已过期,需提供冷水滩区渣土整治与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9年1月22日下午17:00时,报名地点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07室,联系人吕远龙139746220
70。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9年1月23日上午10:00分,地点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小会议室。
六、报名所需证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密封公章的报价表,当场拆封宣布。
七、评标办法
1、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形式,有效报价上限为27元/立方米,(含27元/立方米),高于27元/立方米的为废标;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进行评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采取价格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工期要求
5天内完成。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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