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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王路安置小区土石方工程(A区)招标公告

2018-02-23 14:51:48  点击:1386

  本招标项目为盘王路安置小区土石方工程(A区),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盘王路安置小区土石方工程(A区)。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盘王路与虹桥路交汇处,主要包括挖一般土方约795.46方,挖一般石方约5751.54方,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建安费为78.09万元。
三、项目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四、工期要求:30天(日历日)
五、缺陷责任期: 6个月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完工后按计量金额支付60%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市财政局竣工结算审结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余留工程总造价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出具发票。
七、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能超过78.09万元,否则视为废标。最终结算金额以市财政局审核为准,投标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不能超过发布的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上的综合单价。
八、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规定的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合同工期再延长90日(日历日)。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有土石方工程施工内容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建类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3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7年8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2月28日上午12:00时。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3:00时。
十二、开标地点: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三、投标报名所需证件: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密封公章的报价表,当场拆封宣布(开标一览表及财政预算电子版见附件)。
十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5084957023
招标监管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46-8376053

附件:开标一览表

   盘王路安置地土石方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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