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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心城区4条道路绿化及人行道提质改造确定图审机构 招标公告

2018-01-19 10:06:05  点击:1090

根据2017年市城建领导小组计划安排,我司拟对永州市中心城区32条道路绿化及部分道路人行道进行提质改造,按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优选工程咨询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州市中心城区4条道路绿化及人行道进行提质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永州市冷水滩区①凤凰路道路绿化提质改造(零陵路-陶源路);②凤凰园度假村及金水路道路绿化提质改造;③零陵路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德源路-凤凰路)④毛里山路(凤凰路~虹桥路)人行道提质改造。
三、招标内容: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并分别出具图审报告等。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审查规定及技术标准。
五、时间要求:委托方提供资料后15天内。
六、审查费用:施工图审查费按湘价服[2015]861号规定取费标准*X(投标报价)%计算。审查费用估算为5.37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市财政局审核及计算价格优惠的金额为准。
(X为投标报价,X取值:0<X≤100,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无效)
七、投标报名条件:具备二类及以上施工图审查资质,审查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工程(道路)。
八、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1月22日14:30。
九、开标时间:2018年1月22日下午15:00时。
十、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书、证件均需提供副本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现场需提交加盖骑缝公章且密封的报价表(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十一、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因以上项目属EPC项目,急于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若合格投标单位不足三家,达不到开标条件,则以竞争性价格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报名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18174675672
招标监管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46-8376053)


附件:开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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