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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大桥二楼房屋资产招租公告

2017-11-24 11:39:07  点击:1122

  为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司拟按现状出租原潇湘大桥通行年费征稽管理办公室资产,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西潇湘大桥西头路二楼202房。
招租房产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二、租赁期限:招租期限为3年。
三、租赁用途:承租人使用该房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严禁承租人转租或分租(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四、招租方式、招租对象、招租底价和租赁押金
(一)招租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参会者时,直接以租赁底价成交,按程序缴纳费用并于其签订租赁合同。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参会者时,采用“最高报价法”确认中标人,即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报价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根据顺位高低,先由第一中标人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若第一中标人未能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视为弃权,则由第二中标人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以此类推。
(二)招租对象:要求为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租赁底价:¥:13000元/年。
(1)竞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竞租价,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竞租人采取密封报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取整数位有效),共可报价两轮,价格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价格相同的现象,则最高报价相同的竞标单位现场再次报价,再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或其整数倍,再次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四)投标押金:¥:10000元
参与投标人报名时应缴纳投标押金10000元,于2017年12月18日下午5点前缴纳至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公司账户,并至资产公司财务处开具押金收据。中标后,投标押金自动转换租赁押金;未中标方的投标押金,请于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至资产公司财务处办理退还。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1月   27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12月18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楼706)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楼圆桌会议室。
(三)报名须知:
1、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及租赁押金缴纳凭证。
2、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均加收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及租赁押金缴纳凭证现场报名
3、委托代理人名义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的相关证件(收复印件一份)及及租赁押金缴纳凭证现场报名。
4、报名现场提交标书。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于2017年12月19日下午3点
开标地点: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楼圆桌会议室开标。
七、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付至我司账户(户名: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5937 7006 0759;开户行:中国银行永州市中山路支行),并至我司签订成交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押金充当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移交方式
标的按现状自行移交,即中标方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后,即视为标的已完成移交,中标方自行完成租赁物的清场、接收事宜。
九、约定事项
(一)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我方发布的招租工作及《租赁合同》样稿,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可我方发布的招租公告和《租赁合同》样稿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方自行对参与竞租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招租方不组织),认可我方资产现状租赁事宜。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的投标押金自动转化为租赁押金,若因中标人单方面原因废标,则投标押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时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及永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开具的投标押金收据参与现场投标。
(五)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梅湾路168号
邮编:425100   联系电话:聂女士 13787679222     陈女士  17307469510   吕先生 17307469515 
监督电话:0746-8376053
公司网址:
(附件文件请于本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1、《成交确认书样稿》
    2、《报价单样稿》
 
                         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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