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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湾路电子显示屏广告位 招租公告

2017-06-30 10:08:29  点击:1225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建设运营的通知》(永政办函﹝2016﹞107号)文件精神,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将由我司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我司拟将我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梅湾路三个LED电子显示屏广告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我司投资建设的梅湾路3个LED电子显示屏广告位,分别位于梅湾路梅湾菜市场门口、梅湾路农业银行墙面、梅湾路市委职工宿舍东北饺子馆墙面侧面。具体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租赁期限:招租期限为1年。
  三、租赁用途:用于投放合法合规、内容健康的商业或公益广告。
  四、招租方式、招租对象、招租底价和投标押金
 (一)招租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参会者时,直接以租赁底价成交,按程序缴纳费用并于其签订租赁合同。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参会者时,采用“最高报价法”确认中标人,即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报价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根据顺位高低,先由第一中标人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若第一中标人未能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视为弃权,则由第二中标人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以此类推。
 (二)招租对象:要求为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租赁底价:¥:60000元/年
 (1)竞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最低竞租价,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竞租人采取密封报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取整数位有效),共可报价两轮,价格最高者中标,若出现最高价格相同的现象,则最高报价相同的竞标单位现场再次报价,再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或其整数倍,再次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四)投标押金:¥:10000元。
参与投标人报名时应缴纳投标押金10000元,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3点前开标时现场缴纳。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开标当天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法须知:
  1、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及租赁押金缴纳凭证。
  2、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均加收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及租赁押金缴纳凭证现场报名
  3、委托代理人名义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的相关证件(收复印件一份)及及租赁押金缴纳凭证现场报名。
  六、开标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4点在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楼会议室开标(时间、地点若有变化,招租人在开标前另行电话通知)。
  七、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付至我司账户(户名: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5937 7006 0759;开户行:中国银行永州市中山路支行)),并至我司签订成交合同。
  八、标的移交方式
  标的按现状形式自行移交,即中标方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后,即视为标的已完成移交,中标方自行完成租赁物的清场、接收事宜。
  九、约定事项
 (一)认可我方发布的招租公告和《租赁合同》样稿内容
 (二)投标方自行对参与竞租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招租方不组织),认可我方资产现状租赁事宜。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的投标押金自动转化为租赁押金,若确认后的中标人因单方面原因弃标,不按时缴纳后续成交价款或签订《租赁合同》,则投标押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押金在拍租会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投标时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永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开具的投标押金收据参与现场投标。
 (五)租赁期内,中标方自行承担使用中标标的所需的电费及修缮维护费用。
 (六)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九、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梅湾路168号
  邮编:425100   联系电话:聂女士 13787679222     李先生  17307469331   吕先生 17307469515 
  监督电话:0746-8376053
  公司网址:
  (附件文件请于本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1、《租赁合同样稿》
      2、报价单样稿
  
 
 
            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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