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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提质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6-20 16:20:43  点击:1199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提质改造工程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永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提质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3.建设地点:永州市湘永路体育中心
  4.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范围包括体育场看台、运动场地及综合服务用房扩宽重建(详见设计技术说明及要求)。
  5.招标范围:永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提质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测量,提供合格的《初步勘察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包括概念性方案设计、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深基坑支护及挡土墙设计(若有)、景观设计等相关服务(包括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报批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相关设计图均要求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以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其中:声学、光学、电子显示屏等建筑智能化系统专业设计,中标单位具有资质和承包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完成,否则由承包人另行依法分包。
  6.勘察设计周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10 天内完成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含勘察时间,与设计同步进行),方案设计经行政部门会批准后 15 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后期服务:该项目设计方在施工期间的后期跟踪服务环节应人员到位,做好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基坑勘察、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后续服务工作。
  8.勘察设计费:150万元,其中勘察费25万,设计费125万;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两个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主要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拟任本项目总设计师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经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
  4、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投标时,主要设计人员(包括:拟任本项目总设计师、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从2017年3月1日后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经询标后,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投标时,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7年3月1日后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投标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另一方必须满足该项目对勘察测量的资质要求,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还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文件中的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八部委令第2号)、《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33号令),按排序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相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7141500(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永州城投网》()上同步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易女士                      监督人:谭女士
  电  话:13974609460                 监督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分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A栋407/408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60749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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