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永州市棚户区改造河西片区安置小区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6]459号,委托代理编号:HNYX-2016016)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永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政府方出资代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建设名称:永州市棚户区改造河西片区安置小区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区位:潇湘安置小区建设地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西路以北、凤凰路以东;杨家桥安置小区建设地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西路以西、狮岩路以北;宋家洲安置小区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西位置,基地东至传芳路,南至铁路用地,西至潇湘大道,北至西区路;凤支二路安置小区及小游园项目,位于紫金路以东、规划凤支二路南侧;珊瑚公园安置小区位于冷水滩河西珊瑚公园西南角。
2.3项目建设规模:永州市棚户区改造河西片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包括潇湘安置小区、杨家桥安置小区、宋家洲安置小区、凤支二路安置小区、珊瑚公园安置小区等五个安置小区。本项目总投资为145,726.39万元(只包括工程费和工程其他费,工程其他费中扣除土地征收费用,不含建设期利息)。
2.4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投”)与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中城建投占股10%,社会资本方占股90%。
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PPP合作期限暂定为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2.6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潇湘安置小区、杨家桥安置小区、宋家洲安置小区、凤支二路安置小区、珊瑚公园安置小区等五个安置小区。
2.7项目的移交:PPP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的所有权益、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必需的技术文件、与第三方的合同及移交所需的文件等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在运营期期满前十二个月,项目公司与住建局应成立移交工作小组,就移交范围清单、移交标准、移交小组工作程序、合同转移、保险的转让、技术转让、缺陷责任期等具体条款将在PPP合同中约定。
2.8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3)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2)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 2015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融资能力良好,其中企业净资产29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
(4)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承接过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9亿元的建筑工程投资业绩(不限投资类别,含在建项目)。
(5)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2)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2)联合体各方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 2015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融资能力良好,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净资产10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
(4)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并以承接施工任务一方为牵头方;
(5)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一方(即牵头方)(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承接过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10亿元的建筑投融资项目业绩(含在建项目,可以以联合体形式中标承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
(6)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即牵头方)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
(7)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意向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标后投资中所占股份比例(合计股比为90%,联合体各方所占股比不能为零)以及工作分工;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
3.3申请人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1)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但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与其他独立投标人或其他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之间均不得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需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4)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0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15A层填表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满足且带齐本章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对社会资本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和资料(按顺序装订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22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01月22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七、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审查 。
7.2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7.3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将全部入围。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后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三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方式确定社会资本名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
九、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的监督,监督电话:0746-8369636。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裴先生
电 话:181746756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15A层
联系人:谷小姐
电 话:18607317614 0731-8976789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