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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棚户区改造河东片区安置小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01-03 09:02:56  点击:1267

  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永州市棚户区改造河东片区安置小区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6]458号,委托代理编号:HNYX-2016015)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永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政府方出资代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建设名称:永州市棚户区改造河东片区安置小区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区位:市园林片区安置小区及周边土地开发项目,位于湘永路与湘江东路交叉口;逸云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含市政府地下人防工程),位于市政府大院及南侧地块;永州市原粮贸公司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冷水滩湘江东路以东、翠竹路以南、潇湘大厦东南;永州市京华中学宿舍区及周边地块旧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地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双洲路与梅湾路交叉口西北。
  2.3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市园林安置小区、逸云路安置小区、粮贸安置小区、京华中学安置小区等四个安置小区。本项目总投资为175,240.02万元(只包括工程费和工程其他费,工程其他费中扣除土地征收费用,不含建设期利息)。
  2.4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投”)与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中城建投占股10%,社会资本方占股90%。
  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PPP合作期限暂定为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2.6 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市园林安置小区、逸云路安置小区、粮贸安置小区、京华中学安置小区等四个安置小区。
  2.7项目的移交:PPP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的所有权益、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必需的技术文件、与第三方的合同及移交所需的文件等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在运营期期满前十二个月,项目公司与住建局应成立移交工作小组,就移交范围清单、移交标准、移交小组工作程序、合同转移、保险的转让、技术转让、缺陷责任期等具体条款将在PPP合同中约定。
  2.8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独立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2015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融资能力良好,其中企业净资产2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
  (5)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承接过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投资业绩(不限投资类别,含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工程类施工业绩。
  (7)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其拥有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单个银行授信额度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前10个月内开具的有效)或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其账户有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8)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通过湖南省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
  3.2以联合体形式的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方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任务的成员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任务的成员2015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融资能力良好,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任务的成员企业净资产在20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等值货币)。
  (5)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任务的成员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承接过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投资业绩(不限投资类别,含在建项目)。
  (6)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工程类施工业绩。
  (7)联合体中负责投融资任务的成员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其拥有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单个银行授信额度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前10个月内开具的有效)或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其账户有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8)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中其中一方须通过湖南省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即可。
  (9)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不得有金融机构。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意向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标后的工作内容;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
  3.3申请人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1)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但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与其他独立投标人或其他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之间均不得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需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4)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通过湖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文件(本文件由联合体成员中其中任意一方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2套(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6年 12月 30日~2017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15A层)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说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融资任务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业绩证明资料即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需提供上述4.1中要求的资料(按顺序装订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否则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22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01月22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七、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评分入围法。审查标准的具体要求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
  九、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的监督,监督电话:0746-8369636。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裴先生
  电  话:181746756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15A层
  联系人:谷小姐
  电  话:18607317614   0731-8976789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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