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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路、东部新城片区道路环评报告编制(包括项目监测及专家评审费用)招标公告

2016-12-05 18:00:30  点击:1298

  根据2016年市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拟对南平路、东部新城片区道路项目建设按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优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包括项目监测及专家评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平路、东部新城片区道路两个项目 
   二、项目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 
   三、招标内容:编制完成上述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编制(包括项目监测及专家评审)。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报告编制人自行搜集的相关资料,出具项目环评报告书(包括项目监测及专家评审)。 
   四、质量标准:环评报告书(包括项目监测及专家评审)要符合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并通过永州市环保局的批复。
   五、时间要求:委托方提供资料后30天内。 
   六、编制费用:本次招标工程咨询费招标上限值9.88万元。以上金额以项目投资额估算5亿元为计价基数,根据国家计委、环保总局环评收费文件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一行业调整系数取1.0;环境敏感程度系数取0.8;根据[2000]湘价房字第95号文规定下浮系数取0.8;根据湘价服[2013]131号文件规定下浮10%;按我市可研编制取费规定下浮系数取0.7;本项目采用内部招标,以永财办[2015]4号文规定优惠系数基础上考虑不公开招标再下浮20%;最终结算按永州市财政局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建安费为基数,按上述下浮规定计算的环境评估费用金额×投标人报价系数为最终结算金额。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优惠率合同方式。 
   七、投标报名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区域和交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下午14:30时。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 
   十、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书、证件均需提供副本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报价函必须加盖公章,在开标现场提供。 
   十一、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报名联系人:乐女士   联系电话:13607461115) 

附件:开 标 一 览 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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