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9 09:33:29 点击:1318
为不断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司拟按现状出租祁阳县金星街101号门面资产,现将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位于祁阳县金星街101号门面用房,建筑面积41.49平方米,土地面积8.66平方米。 招租房产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二、租赁期限:招租期限为3年。
三、租赁用途:承租人使用该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严禁承租人转租或分租(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四、招租方式、招租对象、招租底价和租赁押金
(一)招租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参会者时,直接按程序缴纳费用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参会者时,采用“最高报价法”确认中标人,即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报价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根据顺位高低,先由第一中标人在现场按程序缴纳费用以及签订租赁合同,若第一中标人未能在现场按程序缴纳费用以及签订租赁合同,视作弃权,则由第二中标人现场按程序缴纳费用以及签订租赁合同,以此类推。
(二)招租对象:要求为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租赁底价:16500元/年。
(四)租赁押金:10000元。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的投标押金自动转化为租赁押金;未中标人的投标押金在中标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若因中标人单方面原因废标,则投标押金视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方法 :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上午8点至2016年10月20日下午5点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 (三)报名地点: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四)报名方法须知: 1、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开标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6年10月21日上午9点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楼圆桌会议室开标(时间、地点若有变化,招租人在开标前另行电话告知)。
七、约定事项: (一)认可我方发布的招租公告和《租赁合同》样稿内容。 (二)投标方自行对参与竞租的资产进行现行查勘(招租方不组织),认可我司资产现状。 (三)参与投标人应缴纳投标押金 10000元,请于2016年10月20日下午五点前支付至招租人指定账户(户名: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永州市分行,账号:43001510071052506035)。 投标时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进账单原件并凭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开具的投标押金收据参与现场投标。 (四)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八、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邮编425100
联系电话:桂女士 17774605077
公司网址: (附件文件请于本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1、市城投集团小宗经营性资产简易租赁办法.doc
2、租赁合同.doc
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