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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凤凰路与零陵路交叉路口环形人行天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6-09-02 14:01:23  点击:12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凤凰路与零陵路交叉路口环形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已由永发改投[2016]278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安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凤凰路与零陵路交叉路口环形人行天桥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西凤凰路与零陵路交叉路口(河西新步步高门口)。
    2.3建设规模:本桥主桥为环形连续钢箱梁,中心线半径为33.240米,环形主桥宽6.0米,净宽4.5米,全长 208.852米,中间设八个立柱。支线桥宽5.0米,净宽4.5米,一侧通过牛腿与环形桥相连,另一侧两边接梯道桥。 梯道桥宽2.8米,净宽2.4米,台阶高宽比140:320,通过混凝土梯脚与地面相接,建设工程概算投资1000万元。( 以招标人公布的合理价清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工期、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工期要求: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 文件,要求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能查询到该单位的相关信息,否则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3.2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该项目建设需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 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 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 最低配备标准,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6年2月1日以来 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未 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 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本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Ⅱ”和永住发【2015】9号文的规定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函的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担保具体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 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2报名地点:永州市政务中心大楼市公共交易中心四楼信息科(402室);
    6.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本 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资质 等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换发新证的,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要求,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 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资质证书未换新证的,带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 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⑤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 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 ;
    6.4、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 托书为原件); 
    6.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 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 (455562956@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 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及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永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联系人:乐女士
    联系电话:13607461115
    监督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翠竹路22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787606026 , 0746-844295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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