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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拍租代理机构的公告

2016-05-26 15:41:20  点击:1275

   根据市城投公司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拟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此次原市外经贸老院和原市规划局建设局老院两宗资产承办机构的内部公开招标工作。
   一、招标代理项目:原市外经贸老院和原市规划局建设局老院两宗资产的招租工作。

   二、投标方要求:具有相应拍卖资质,认可我方发布的投标公告中佣金及工作事项要求。

   三、投标方须提供的资料如下(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服务承诺
   5、人员资质证明
   6、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

   四、评标方法、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采用最低报价法,具体如下: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方的佣金金额报价不得高于标的成交价(即第一年年租金)的3%。
   3、佣金金额报价比例取小数点后一位有效(例1.1%)。
   4、投标方按程序密封一次性报价投标,当众开标,确认佣金报价最低者即为中标方。若出现有佣金最低报价相同的现象,则在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方中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中标方。
   5、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8点至2016年6月3日上午12点(工作时间)。
   6、拟定于2016年6月3日下午3点在市城投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开标。

   五、中标方工作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中标方中标后,需在2016年6月15日前发布此次原市外经贸老院和原市规划局建设局老院两宗资产的拍租公告。
   2、中标方必须广泛宣传此次的原市外经贸老院和原市规划局建设局老院两宗资产的招租事宜:必须按程序在永州日报等媒体发布拍租公告;同时,在拍租公告期内,必须在永州电视台晚八点黄金档投放至少三天的飞播广告;且在标的物所在地(门面等位置),也必须张贴2平方米以上大幅、显眼的拍租广告。
  3、中标方需对拟拍租的原市外经贸老院和原市规划局建设局老院两宗资产的各项资产进行清点,且对资产现状进行拍照、摄像留影,相关资产明细清单、照片及影像资料必须一并移交给招标方存档。

   六、费用约定及其他事项
   1、若标的物第一次拍卖流拍,中标方需按照招标方要求继续无偿组织该标的拍卖活动,直至拍卖成功。
   2、委托拍租资产拍租成功后,佣金费用(包括广告支出费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用)由中标方全额支付。
   3、若中标单位无故弃标或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上述中标后的工作事项,则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与市城投公司招租代理业务。
   4、联系人:陈小姐 1857469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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