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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路沿石(平石)材料供货商入库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4-06-11 10:10:34  点击:7812

本招标项目为道路路沿石(平石)材料供货商招标,招标人为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道路路沿石(平石)材料供货商入库招标

二、项目内容:

根据我司对在建工程项目麻石路沿石(平石)的需求,初步估算需要各规格麻石路沿石(平)约500立方米。为统一调配、集中供货施工,需要对各型号规格的路沿石(平石)进行年度供货商招标。本项目合作周期为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次年度供货商库招标需确定三家中标单位,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情况、供货能力选择中标的入库单位供货。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挂网招标,资格后审。

四、道路路沿石(平石)采购招标规模及报价

道路路沿石(平石)采购招标规模及投标报价如下:

道路路沿石(平石)采购招标控制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数量

工程造价(元)

备注

单位

数量

招标控制单价

合价

1

道路路沿石(平石)

500

1280.00 元/ m³

640000


合计:

640000


注:
    1、材料要求:按甲方要求的尺寸规格提供道路路沿石(平石),保证石材大面积花色基本均匀一致,无明显缺陷,规格尺寸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2、以上报价为到货价(包含不低于3%增值税且含加工费、包装费、运费、保修费、人工费、保险费(指运输全过程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3、实际结算价以实际送货数量与中标单价的乘积和为准。
    4、投标单价不可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单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以上数量为甲方暂估数量,最终以甲方项目实际送货签认的数量为准。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用石加工、销售或石材(装饰材料)销售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交货期限及付款方式

1交货期限各个项目签订采购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含)安排生产并陆续发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各项目工地(具体由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80日之内完成交货,交付甲方验收并正常使用。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即安排陆续发送材料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材料送货金额的70%支付中间进度款,中间计量金额以甲方签认的计量单为准。待全部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均需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付款金额税票(税票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为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 6 18日上午9时整。 
  十、开标地点: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投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和中兴路交汇处滨江尚品裙楼)   
   十一、投标所须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若不能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二维码不可查询,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递交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相关承诺函:(1)提供中标之后按我司上传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承诺书(见附件1);(2)投标保证金承诺(见附件1

4、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表,且报价表需密封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密封公章(见附件1)。

注:投标文件统一为A4纸幅,根据本招标公告附件1所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提倡双面打印。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不做密封要求,另做一包单独提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次年度供货商合作库需要确定三家入库单位。

根据现场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唱标之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投标资料进行评审,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乘以92%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投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取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统一按排名第一的单位的报价进入我司合作单位库,如排名第二或第三的单位不同意按照排名第一的单位的报价进入我司合作单位库,则由我司招投标审查小组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剩余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议标,是否同意按已确定入库单位的最低报价进入合作库,如同意,则进入合作库,如不同意,则与下一单位议价,直至选定三家入库单位为止。

如按上述方法选定的单位数量不足三家,则暂以选定的单位作为进入合作库单位的最终数量。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采取价格谈判方式确定入库单位。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 ()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7307469708  

招标监管人:联系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城发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386308076

(以上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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