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源交易  > 工程招标  > 查看详情

永州市瑞丰公司年度合作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库招标公告

2023-07-31 16:37:44  点击:3974

   本招标项目为永州市瑞丰公司年度合作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库招标,招标人为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州市瑞丰公司年度合作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库。
   二、项目内容:永州市瑞丰公司年度合作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库劳务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劳务(包含: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及管道安装工程,检查井工程,顶管井工程,机械掘进顶管工程等劳务);绿化亮化工程劳务(包含: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路灯安装工程,强弱电管道安装工程,视频监控安装工程等劳务);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标志标线工程等劳务);砌筑及安装工程劳务(包含:浆砌片石挡墙及附属工程,砖砌围墙工程,麻石板、透水砖铺装工程、路缘石安装工程,钢筋绑扎及支模工程等劳务);路面及桥涵工程劳务(包含:桥梁结构工程劳务、涵洞结构工程劳务、路面修复工程等)。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入库单位的合作期限为2年,自中标入库之日起计算。入库单位为12家,中标入库后招标人根据单个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在库内合作单位进行报价谈价或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受托单位,每个单位每月同时承担在建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时,不能参加当月新增项目劳务分包业务。
   三、招标方式及项目要求
   1、招标采用公开挂网招标,资格后审。
   2、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劳务分包作业,以招标人确定实施的具体项目工程量进行计量计价。
   3、如项目为应急工程,招标人选择劳务分包单位时可不局限于本次招标入库确选单位。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挂网之日前的日期)。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分包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施工项目业绩和经验,须提供近两年内(2021年6月-2023年5月)不少于100万元(不含100万)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付款凭证,中间计量单、施工验收结算单资料至少提供一项。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查。
   5、要求承诺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取消入库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及考评考核及退出机制
   1、入库后,根据招标人确定实施的单个项目,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即安排进场施工(是否支付进场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具体项目合同中约定)。施工劳务中间计量按照完成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的70%支付中间计量款,中间计量金额以甲方签认的计量单为准。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办理验收结算后,双方签订结算承诺书,甲方按结算金额的95%支付乙方工程款,剩余5%质量保证金在验收结算完成后半年内付清。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均需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付款金额税票(税票为不低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考评考核及退出机制
   劳务分包单位入库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劳务分包作业,否则取消入库资格。合作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委托方有权解除相关合同,并将劳务分包单位清退出库:
   (一)对采取报价谈价或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的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无正当理由累计2次不提供施工劳务分包作业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劳务分包作业且超过30日的;
   (三)响应委托方速度慢,服务态度不好,不按要求提供施工劳务分包作业的;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贰万元,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投标文件相关附件模板资料的获取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
   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十、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若不能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二维码不可查询,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相关承诺函,否则按废标处理:①提供中标之后按我司上传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承诺书(见附件);②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见附件);③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承诺书(见附件);4、按招标公告“第四项”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文件统一为A4纸幅,根据本招标公告附件1所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提倡双面打印。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不做密封要求,另做一包单独提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一、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标准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等的,以业绩情况得分与获奖情况得分之和高者优先。入库单位必须满足综合得分60分以上(不含60分)。
   2、如按上述方法选定的单位数量不足12家,则暂以选定的单位进入合作库单位。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7307469708
   招标监管联系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城发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386308076
   (以上号码经本人确定可以公开)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