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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管井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2-06-10 15:44:18  点击:1722

本招标项目为顶管井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招标人为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顶管井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括污水顶管井共7座,平均深度11米左右,土石方总量约4440立方米(暂估量)。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挂网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四、机械掘进顶管劳务招标规模及报价
顶管井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招标规模及投标报价如下:







 


顶管井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控制价
序号 项目 上限单价(元/m3) 数量(m3) 上限金额(元) 备 注
1 顶管井(土方开挖深度5m以内) 150.0 1980.00 297000.00  
2 顶管井(土方开挖深度5m以外) 190.0 1720.00 326800.00  
3 顶管井(石方开挖深度5m以内) 480.0 80.00 38400.00  
4 顶管井(石方开挖深度5m以外) 650.0 660.00 429000.00  
合  计   4440.00 1091200.00 总数量暂估
注:
    1、工作内容包括:井口临边防护及设施的安装,顶管井土石方开挖及外运,顶管井的混凝土浇筑、装模(含模板)、井壁钢筋制作及安装等,不包括钢筋、混凝土等主材料购买。土石方外运至井口20米范围以内。
    2、以上单价包含不低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零星钢筋及零星材料采取委托购买并实报实销。如投标报价含税单价税点不一致,则以税前单价进行比较。
    3、实际结算价以实际完成数量*投标报价单价后的结算金额为准。
    4、单价不可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以上数量为根据施工图设计测算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完成并签认的数量为准。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一般纳税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建筑劳务分包等内容,同时需具有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投标(注: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的日期)。
3、要求承诺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工程计量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后,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劳务项目进行验工,并对符合计量支付要求的工程劳务项目编制验工计价表。甲方根据批复后的验工计价表计价金额的80%拨付给乙方中间计量款,中间计量金额以甲方签认的计量单为准。工程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双方签订结算承诺书,甲方按照审签结算合同价,在两个月内付清合同尾款。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均需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付款金额税票(税票为不低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年 6月1710:00时整。 
    十、开标地点: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若不能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二维码不可查询,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
     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3、相关承诺函:(1)提供中标之后按我司上传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承诺书(见附件2);(2)投标保证金承诺(见附件2)
     4、“招标公告第五项要求”中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表,且报价表需密封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密封公章,当场拆封宣布(见附件2)。
      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进行评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乘以92%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采取价格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 ()上发布。    
   十四、其他

1、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开标室。开标时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2、以下投标人代表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2.1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2.3开标前21天内入境并按规定完成隔离、开标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且不能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2.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3、进入开标室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投标人代表,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依据。
4、所有投标人代表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开标室直至开标结束离开开标地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5、投标人代表不配合本次招标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投标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07468366  
    招标监管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7307469391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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