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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西路(潇湘大桥-文昌阁路段)截污干管应急工程排水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次)

2021-10-27 11:30:58  点击:1701

  本招标项目为湘江西路(潇湘大桥-文昌阁路段)截污干管应急工程排水管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湘江西路(潇湘大桥-文昌阁路段)截污干管应急工程排水管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此段截污干管为D2500mm钢筋混凝土Ⅲ级机械顶管管材,长约868米。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挂网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四、招标采购材料规格及投标报价
  1、招标采购材料如下表:
  招标采购材料表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m)
上限单价
(元/m)
金额合计
(元)
备  注
1 钢筋混凝土
III级顶管
(机械掘进顶管)
D2500mm m 项目
计量
3450   含到工地运输费,含13%增值税专票等。
  合  计            
1、以上价格为到货价,含税且含包装费、运费、保修费、人工费、保险费(指运输全过程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2、管材需符合GB/T 11836-200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要求。
3、以上数量为按设计图纸施工数量进行项目计量,如有变更则最终以甲方实际结算数量和金额为准。
4、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可超过招标发布的上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管材生产期间材料价差调整原则
考虑到管材生产价格受政策因素或市场因素波动影响,以上招标上限单价的钢材、水泥均基于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永州市2021年第二期(4月份)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如实际管材生产期间材料有调整,则以生产期间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基期价格调整材料价格。
  (1)调价范围:以2021年第二期(4月份)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预算单价为基准,管材生产期间钢材、水泥材料发布价平均值,相比2021年第二期(4月份)发布价其涨跌幅在±10%范围以内的(不含10%),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如涨跌幅在±10%范围以上的(含10%),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中标材料单价,结算时予以确认。
  (2)调价方法:以签约时双方认可的图纸理论量作为每米管道钢材、水泥计算依据。根据混凝土配合比和管材钢材用量,以发布基期材料价格与生产基期发布价格平均值进行调差。调差项目主要为钢材、水泥。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水泥制品、水泥涵管的生产、销售、运输及安装等相关内容。
  2、提交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生产销售的D2400mm及以上型号钢筋混凝土III级顶管管材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出厂产品合格证。
  3、要求提供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要求为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2018年9月1日(含)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时间为准)生产或销售过一个单个合同430米及以上的业绩(管材要求为D2400mm及以上型号的钢筋混凝土III级顶管)。
  六、交货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含)安排生产并陆续发货,交货地点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具体由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之内完成交货,交付甲方验收并正常使用。
 七、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付款定金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后,乙方即安排陆续发送管材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经验收合格的每批次管材累计送货金额达到60万元时,甲方按照管材送货金额的50%支付中间进度款,并以此类推,中间计量金额以甲方签认的计量单为准。待全部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在管材安装完成后四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均需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付款金额税票(税票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 11月315时整
  十一、开标地点: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若不能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二维码不可查询,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
   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3、相关承诺函:(1)提供中标之后按我司上传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承诺书(见附件2);(2)投标保证金承诺(见附件2)
   4、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生产销售的D2400mm及以上型号钢筋混凝土III级顶管管材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出厂产品合格证。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发票或收款凭证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表,且报价表需密封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密封公章,当场拆封宣布(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
  注:资料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三、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进行评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乘以92%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采取价格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 ()上发布。    
  十五、其他
  1、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开标室。开标时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2、以下投标人代表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2.1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2.3开标前21天内入境并按规定完成隔离、开标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投标人且不能提供投标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2.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3、进入开标室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投标人代表,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依据。
  4、所有投标人代表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开标室直至开标结束离开开标地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5、投标人代表不配合本次招标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投标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07468366  
  招标监管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7307469391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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