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源交易  > 工程招标  > 查看详情

永州市文昌阁安置小区二期等三个安置小区融资+设计优化+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2019-12-19 14:47:19  点击:1441

1、招标条件
永州市文昌阁安置小区二期等三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取自主开发权,并经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备[2019]3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文昌阁安置小区二期等三个安置小区融资+设计优化+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三个安置小区组成,总建安费(含不可预见费)约16.2亿元,总建筑面积为534242.5平方米。
2.3.1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文昌阁安置小区二期:位于零陵北路与清泉路交汇处,占地面积22.54亩,共包含5栋,设计总户数户,总建筑面积116803.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7353.0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631.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450.41平方米,地下停车位836个。容积率4.48、建筑密度23.5%、绿地率35.23%、建筑限高100米,建安费(含不可预见费)约37000万元。
2.3.2永州市潇湘丽景安置小区:位于湘江西路以东,凤凰路以北。占地面积 54亩,共包含6栋,设计总户数1489户,总建筑面积 237625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6990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1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5686 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618个。容积率5.03、建筑密度   19.80%、绿地率34.30%、建筑限高100米,建安费(含不可预见费)约  70000万元。
2.3.3永州市杨家花园安置小区:位于湘江西路以东,狮岩路以北,占地面积 37亩,共包含6栋,设计总户数1029户,总建筑面积179814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2355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96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29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014个。容积率5.47、建筑密度29.32%、绿地率17.86%、建筑限高100米,建安费(含不可预见费)约5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对三个安置小区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预算文件提出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查找问题和漏洞,降低造价,加快工期等方面。具体设计优化内容以发包人出具的设计优化任务书为准。
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不但限于):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为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及附属工程、地下室、基坑支护、挡土墙护坡、装饰装修、人防、消防、电梯、室外配套、水、电、气等,达到交房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所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总平面图为准。
2.5工 期:总工期24个月。
2.6质量标准: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施工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入围工程业绩:企业近三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5设计入围工程业绩:企业近3年内(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6投资入围业绩: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亿元投融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7.1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三个安置小区各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和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其余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配置。
3.7.2拟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7.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工民建或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商务标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7.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8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具备设计或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最多由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成员包括1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1个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单位、1个为专业财务投资机构(如有)。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0投标人(联合体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提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银行出具不少于人民币9.7亿元的存款证明。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项目不接受前期设计单位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督部门监督。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部分参照施工部分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办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6.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资审文件发布之日起不低于90个日历天。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基本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7.1请各投标人于2019年12月30日18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基本资格审查。(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基本资格审查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基本资格审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基本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资审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基本资格审查文件。
7.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基本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16935160@qq.com)发送后请电话联系,过期不予受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30日18:00 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详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设计与施工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6)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3.4、3.5、3.6款);
(7)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0)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在编证明;
(11)银行存款证明
(12)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13)省内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投标保函(格式自拟)。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
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5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和永州城投网(/)网站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为:0746-8663199。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乐女士
联系电话:18107461516
招标代理: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联 系 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73074693991
联系邮箱:116935160@qq.com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