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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大桥景观亮化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7-04 15:36:18  点击:1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大桥景观亮化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投资【2012】3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豪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南大桥景观亮化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城南大桥
2.3  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
(1)设计内容:城南大桥主线桥长1183.56米,主桥结构为三塔单索面矮塔斜拉桥,主桥长380米,桥宽32米,孔跨布置为(70+2*120+70)米,西岸引桥长325.43米,东岸引桥长478.13米, 南北两侧匝道桥长381.1米,全桥长1564.66米,行车道左右幅共四排低空照明路灯,人行道左右幅共两排低空照明路灯;主桥主塔亮化,主塔三个,尺寸为21*4*2.4米;主桥斜拉索亮化,斜拉索共54对;箱梁、桥墩等亮化;详见土建施工图及效果图;
(2)施工内容:全桥低空照明路灯,全桥长1564.66米,行车道左右幅共四排低空照明路灯,人行道左右幅共两排低空照明路灯;主桥主塔亮化,主塔三个,尺寸为21*4*2.4米;主桥斜拉索亮化,斜拉索共54对;箱梁、桥墩等亮化;
(3)投资规模:建安工程费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2.4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10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亮化设计充分考虑城南大桥的地标性定位,通过光纤的强弱变化和色彩组合,使得桥梁彰显永州本地文化特色,低空照明路灯必须满足功能性照明要求,设备选型方案遵循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方便维护、投资节约、环保节能的原则。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或省、市优质标准,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3.1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3.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设计方面: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电气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施工方面: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承诺:待中标后开工前将相关有任职资格的关键岗位人员按投标时的承诺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其他施工岗位关键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证书原件及社会养老保险,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
(3)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拟任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房建和市政公用行业的在建或在监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令第2号)、《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记名投票法进行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豪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04183165@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和永州城投网(/)上同时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为:0746-837971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联 系 人:易小姐
联系电话:17307469391
监督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豪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26号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130374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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