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30 11:04:30 点击:1602
各部室、各项目部、各子公司:
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委有关要求,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对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金 彪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李灵钧 董事、党委副书记
成 员:易春阳 监事会主席
李世旺 董事、副总经理
郭晓斌 董事、副总经理
程国顺 董事、总会计师
何胜瑞 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何胜瑞(兼) 工会主席
成 员:陈震源 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
包正磊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公司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二十四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分管直属单位的党支部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联系、协调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4.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5. 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对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十四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7.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